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疫情防控斗争进入关键阶段的新形势下,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慎重研究决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特制订本方案。
一、生源范围
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苏省
二、校考专业
(一)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二)内蒙古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
(三)黑龙江省: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江苏省:影视摄影与制作
三、报名时间及网址
山东省
报名时间:由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照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报名时间安排执行。
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内蒙古自治区
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4月10日
报名地址:http://zsb.chsnenu.edu.cn/
黑龙江省
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4月10日
报名网址:http://zsb.chsnenu.edu.cn/
江苏省
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4月10日
报名网址:http://zsb.chsnenu.edu.cn/
四、考试方式
远程录制视频作品、网络提交作品
考生需登录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下载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考专用平台APP,注册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APP操作说明即可参加考试。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chsnenu.edu.cn/(4月13日开始即可下载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考专用APP,并进行模拟测试)
五、考试时间
影视摄影与制作:
4月15日-17日 每天9:00-9:10 艺术特长 14:00-14:10 图片分析
播音与主持艺术:
4月17日-18日 每天8:00-12:00 朗诵/才艺(自我介绍部分详见下方具体要求)
14:20-14:40 即兴播音
15:00-15:20 即兴评述
(每天具体考试时间会根据报考人数进行调整,详见考前另行发布的网络考试操作流程)
六、考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考试方式:远程录制视频作品、网络提交作品
2. 考试内容
(1)朗诵 (50分)
(2)才艺展示(50分)
(3)即兴播音(50分)
(4)即兴评述(50分)
(5)自我介绍(不计入成绩,只提供参考)
3.具体要求:
本专业每项考试都要求在2分钟内完成。
①朗诵(自备稿件)
A.封闭空间,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室内;室内灯光明亮,无噪音干扰,考生面部、身体、声音清晰呈现;
B.考生使用专业摄影机或手机拍摄均可。手机拍摄采用后置摄像头,竖屏录制,拍摄考生全身(小全景别);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眼镜,要露出眉毛、耳朵,露出清晰的面部轮廓;
D.从开始准备到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得离开摄像头前所站位置,考生身体必须一直在摄录画框内;考试过程中录影设备不得中断拍摄;
E.考试过程中,及考试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戴耳机、他人提示、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②才艺展示
唱歌、跳舞必选一项,其他才艺仅供参考,2分钟内完成;唱歌必须为无伴奏清唱;舞蹈伴奏可有可无,如有伴奏,可用音箱在考试现场播放。
A.封闭空间,选择唱歌考试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室内;选择跳舞考试可由考生现场用支架固定拍摄设备拍摄,也可除考生外室内再留一人手持拍摄设备辅助拍摄,二人之间不可有交流;室内灯光明亮,无噪音干扰,考生面部、身体、声音清晰呈现;
B.考生使用专业摄影机或手机拍摄均可。手机拍摄采用后置摄像头,横屏录制,拍摄考生全身(小全景别,面部呈现清晰);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眼镜,不允许遮住面部,要露出清晰的面部表情;
D.从开始准备到考试结束之前,录影设备取景框不得离开考生,考生身体必须一直在摄录画框内;考试过程中录影设备不得中断拍摄;
E.考试过程中,及考试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戴耳机、他人提示、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③即兴播音
A.封闭空间,只允许考生一人单独在室内;室内灯光明亮,无噪音干扰,考生面部、身体、声音清晰呈现;
B.考生使用专业摄影机或手机拍摄均可。手机拍摄采用前置摄像头,竖屏录制,拍摄考生上半身;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眼镜,要露出眉毛、耳朵,露出清晰的面部轮廓;
D.从开始准备到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得离开摄像头前所站位置,考生身体必须一直在摄录画框内;考试过程中录影设备不得中断拍摄;
E.考试过程中,及考试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戴耳机、他人提示、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④即兴评述
A.封闭空间,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室内;室内灯光明亮,无噪音干扰,考生面部、身体、声音清晰呈现;
B.考生使用专业摄影机或手机拍摄均可。手机拍摄采用前置摄像头,竖屏录制,拍摄考生上半身;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眼镜,要露出眉毛、耳朵,露出清晰的面部轮廓;
D.从开始准备到考试结束之前,考生不得离开摄像头前所站位置,考生身体必须一直在摄录画框内;考试过程中录影设备不得中断拍摄;
E.考试过程中,及考试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戴耳机、他人提示、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⑤自我介绍
考生线下自行录制自我介绍视频,内容为:【1】自我介绍60秒:内容为身高、体重、爱好或特长、报考本专业和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原因(自我介绍内容不允许透露考生姓名、身份证、考号、电话、高中学校等任何与考生相关信息);【2】向摄像头方向走,直至考生近景(上画框齐发顶,下画框齐胸),停留5秒钟,转身走回原位;【3】第九套广播体操第一节伸展运动做两个八拍。视频在4月14日-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提交上传至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考专用平台APP;视频作品无剪辑,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传文件可为MOV、MP4、MPEG等主流的视频格式,文件不大于300M。
A.封闭空间,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室内;室内灯光明亮,无噪音干扰,考生面部、身体、声音清晰呈现;
B.使用专业摄影机或手机拍摄均可。手机拍摄采用后置摄像头,横屏录制,拍摄考生全身(上画框齐发顶,下画框齐脚尖,面部呈现清晰);不可逆光或对着窗户拍摄;
C.考生可化淡妆,不要戴眼镜,要露出眉毛、耳朵,露出清晰的面部轮廓;
D.视频(考试)全程考生身体必须一直在摄录画框内;录制过程中录影设备不得中断拍摄;提交的视频不得有剪辑痕迹;
E.录制(考试)过程中,以及录制视频图像和声音中严禁透露与考生相关信息;严禁他人提示、戴耳机、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严禁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1.考试方式:远程录制视频作品、网络提交作品
2.考试内容:
(1)艺术特长(100分)
(2)图片分析(100分)
3.具体要求:
(1)艺术特长(100分)
①考生可展示艺术特长,如声乐、器乐、舞蹈、朗诵、小品等任选其一。
②要求:
A.采用手机后置摄像头,横屏录制;可用手机支架固定拍摄,或由他人手持辅助拍摄;录制全景,要求拍摄考生全貌;
B.考生所表演的才艺特长,应在5分钟以内完成,考试过程中应录制完整的表演过程,不允许中断、后期剪辑等;仅限舞蹈表演可播放伴奏,可用音箱在现场播放,其他才艺展示不许播放伴奏;
C.考试开始后,考生有1分钟的读题及准备时间,在倒计时结束后,开始正式考试;
D.考试应选择光线充足、无噪音的封闭环境;
E.考生在考试开始后,不允许离开摄像头所录制的范围;应正对摄像头,不许带帽、不允许佩戴耳机,不允许遮挡耳朵;
F.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才艺进行展示;
G.如考生有摄影、影视短片、美术、书法等作品需要展示,可在4月14日-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上传至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考专用平台APP;上传作品不计入分数,只作为考评参考,考生自愿提交。
摄影类作品:摄影作品可上交5—10张;要求考生独立完成,作品不允许经过后期处理;上传文件为JPG格式,每张作品文件不大于20M;
影视短片:可上交1部3-15分钟的视频短片,要求考生在影片中担任导演、编剧、摄影、后期制作等主创工作的任意一职;拍摄、剪辑工具不限,使用专业摄影机或手机拍摄均可;文件上传文件可为MOV、MP4、AVI、MPEG等主流的视频格式,文件不大于300M以内;
美术、书法作品:可上交3-5副作品;要求考生独立完成;绘画类型不限、书法类型不限;作品可扫描或拍照后上传,但不允许经过后期处理,要求文件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不大于20M;
(2)图片作品分析(100分):
①考生根据所给图片,分析其创作主题、技术手法,并作出评价;视频语音作答。
②要求:
A.封闭空间,只允许考生一人单独在室内作答;室内灯光明亮,无噪音干扰;
B.采用手机前置摄像头,竖屏录制;拍摄考生中景,上半身;考生不允许带帽,不允许遮挡耳朵,不允许佩戴耳机;
C.考试开始后,系统会给出2张图片,考生需选择其中1张进行作答,需在30秒之内进行选择,并在APP中点击确认;如考生不进行选择,系统在30秒之后,自动选择一张提供给考生,考生需根据此图片进行作答;
D.考生有1分钟的准备时间,1分钟后,根据倒计时提示,然后开始作答;开始作答后,考生应先用前置摄像头拍摄所处环境,360度环摄一周后(此时考生应一直处于拍摄画面中,手持手机原地旋转一周),再开始答题;考试正式作答时间为5分钟,请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E.考生进入考试程序后,考生全程不允许离开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否则考试成绩作废;考试过程中,严禁许他人提示、网络查询等作弊手段;严禁录屏、截屏,将考试过程、考试内容泄漏、散播。
七、保障措施
1.咨询电话:
集团招生工作办公室:0431-84537195 赵老师 关老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8143032451 吴老师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13214314171 王老师
2.对于不具备网络提交视频作品考试条件的考生,请在4月1日-4月14日与公司取得联系提出申请,公司将为考生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免费录制视频服务。联系方式:0431-84537149。
3.申诉途径:
申诉电话:0431-84537149
申诉邮箱:393181220@qq.com
八、其他
1.考生要诚信应考,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结束后,于4月30日前邮寄到学校存档,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办公室关老师0431-84537149。
2.对在艺术类专业校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艺术类专业员工的材料进行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每项考试的网络操作流程将于考前另行发布,请关注学院官方招生网站通知。
5.《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诚信考试承诺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0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须知》详见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